上海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决定,近期将对房地产和投资理财类广告开展专项整治,将严查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利用低价作噱头、利用模糊概念大肆忽悠、大量使用度假胜地图片作效果图,甚至出现变相融资、投资回报等虚假夸大内容的房产广告;在手法多样、虚假许诺、高利回报的背后却是无数陷阱的投资理财类广告,在各地都屡见不鲜。
针对上述情况,在专项整治中,上海市工商和相关部门将联手重点整治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发布证券投资咨询广告、利用宣传炒股软件和书籍等形式变相发布证券投资咨询广告等违法行为;重点规范收藏品广告中对收藏品性质、质量、特点、价格和投资前景等作虚假表述,严格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重点查处经济小区招商广告中明示或暗示可帮助垫资验资、可减免行政规费或提供税收优惠以及承诺办照办证期限和结果等内容。
房地产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广告、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原价回购、年回报率、无风险投资、融资、投资升值回报等内容,以及对房地产项目的用途、位置、周边环境和配套设施等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将成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姚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