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6日电 26日,建设部网站发布“关于对房地产经纪市场有关问题的风险提示”,建设部新闻发言人要求,全面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此外,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指出,近期要结合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要求,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精神,全面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强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和市场清退管理,建立交易保证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监督检查力度。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指出,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结合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二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借鉴上海、杭州、深圳等地经验,积极开通房地产经纪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三是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完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信用档案,将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以及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制止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各种乱评比活动。四是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建设,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机构资信评价体系。另外,要探索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客源信息共享机制。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希望,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规范经营行为,按照合同约定保质、高效完成受托业务,最大限度维护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交易双方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按约定完成经纪业务后,应信守承诺,及时支付佣金。建立起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与交易双方之间的互信基础,推动房地产经纪行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