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是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CPI调查员的“采价日”,40名调查员走访了北京600多个调查点,记录下千余商品价格。这是该部门首次面向公众解读CPI的采集过程及计算方式。有些市民对CPI中不包含房价表示不解,该部门调查处处长赵超美称,房价不计入CPI是国际惯例,也是联合国推荐的计算方法,房屋属一次购买、多年使用的商品,与当年的消费价格指数计算不能同步。(8月26日《新京报》)
赵超美与前不久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郑京平的“房价不入CPI论”可谓前呼后应。虽然他们“引洋”据典,诸如“商品房是特殊商品,具有投资功能”,诸如“国际惯例”“联合国计算法”等,但恕我直言,这样的宏观叙事与百姓民生感受间存在不小的落差。记得今年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曾公布了对全国50个大、中、小城市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物价满意指数为-15.9%,比去年同期下降6.7个百分点,有近九成的居民认为物价“过高”。
众所周知,在国际上,一般CPI的政策作用主要是把物价水平变动作为制定诸如工资、福利、养老金等民生政策的依据。拿我国来说,中央和各地政府就是以各级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来衡量各地公民所处的民生实情,以期科学决策。虽然社会普遍存在一种“记涨忘跌”的心理,但是作为需要用数字去科学称量百姓民生感受的统计机关来说,如此将10多亿公民的住房排除在消费品之外,显然这是一种悖论,原因有二:
之一,自9年前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中国绝大部分公民购房的目的并非蓄房投资,而是满足有檐避雨。暂且不说自己筑土建房的农民,在城市居民者中的几千万上亿的已拥有福利房或已购商品房户,将房子用作投资的人是极少数。这从各地房价虚高得离谱的上蹿数字便可窥一斑,大部分的公民为了一套三居室,需要他们风雨兼程、两鬓青丝熬成白霜。
一番折腾的购房者,还能像极少数“炒家”那样将刚还清贷款的房子拿去投资?可能他们早已疲惫不堪了!而实际上投资所赚的部分可能还无法补足房价上扬的价额。而不愿当房奴者,只能忍气吞声地去租费用同样日渐攀升的房子。是的,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些国家,他们的房价也贵,但较之其收入来说,购房并不惊魂,人家小青年按揭一套房顶多5年搞掂,而我们动不动就要20年。在此语境下,我们还有一丝理由说我国的这群租房户每月必支的上千元居住费不是因虚高房价引起的祸端?
再者,任何消费品都具有投资功能,只有投资的效能大小之别。比如吃饭穿衣、孩子教育,公共医疗,出游健身等,具有消费功能的同时,也具有投资功能。如果,仅以其价格高,投资潜能大,就忽略百姓大额的消费支出,那么这样的CPI必然朝着民众相反方向行进。一份数据显示,CPI统计中,中国的居住类权重仅13.2%,而美国则达到38%,国际一般情况是30%。要使CPI与国际接轨,那就先看看我们的权重指数吧,离国际上一般情况都还相去甚远。
实际上,CPI的终极目标是使决策者让物价消费水平回归科学与理性,让公民能减轻生活重负。虽然目前关于CPI该不该计入房价争论不休,但我们何不去坊间走走,摸摸百姓因物价上涨而日渐干瘪的钱袋的苍生实情,将这个冰冷数字“暖热”,比如动态修订居住类权重过低的统计路径。我想,这是有助于有关部门客观掌握民生行情,及至信息惠及房价调控者。(周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