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0日电 审计署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刊登了中行、交行、招行200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显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2005年度违规发放贷款共计93.56亿元。
其中,中国银行在股改以前违规发放贷款55.14亿元。一些分支机构发放房地产贷款时未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的违规向自有资金不足或“四证”不全的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有的违规向土地储备中心发放贷款,还有的发放虚假个人按揭贷款等。如2003年3月,江苏南通分行向“四证”不全、自有资金比例不足30%的南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1.5亿元,贷款发放后被企业挪用于股权投资,截至2005年末贷款余额9460万元形成不良。四川省分行2001年组织下属单位部分职工与四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据此违规向这些职工发放“零首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3.15亿元,开发商承诺两年内代为出售或回购该行职工“所购”房产,并给予贷款职工按揭贷款金额4%的收益回报。据查,银行职工共取得收益927.32万元。截至审计时,贷款本金1.03亿元未收回,面临损失风险。
交通银行违规放贷19.38亿元,主要是违规向房地产行业发放贷款。如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2003年1月向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等“四证”的上海某高尔夫别墅开发有限公司发放2.65亿元短期贷款,用于开发别墅项目,这些贷款实际被用于购置30.99万平方米土地。交通银行上海市南支行2004年1至6月发放的112笔金额共5822.6万元的二手房贷款,在贷款发放后不久,借款人就停止还款;截至2006年8月,已形成不良贷款余额5500多万元。经延伸调查发现,上述贷款是一些房产中介机构与购房人串通,按高出抵押房产数倍的价格签订售房合同,并用虚假的首付款证明和收入证明,从银行骗取的。在上述贷款的发放和管理中,相关信贷人员贷前调查失职,银行内控制度也存在缺陷。
招商银行违规发放贷款19.04亿元。如招商银行2005年通过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以滚动拆新还旧方式,变相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了8亿元长期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