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仑说,如果按现在有关部门授权的机场路30年收费期限,从1993年算起,将收到2023年。按目前的日均车流量,这条路从现在起,还能收60多亿元。加上1993年开始收的那部分,北京机场高速路的收费有可能上百亿元,可最初的投资只有不到12亿元。
而如果这条路是政府还贷路的身份,从1993年收费算起,就只能收到2008年。另外几条路的身世怎样,赵仑说,在今后的人大代表的建议中,他会继续向有关部门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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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几条收费公路的身世之谜,赵仑代表正在追问。记者就此向有关部门求证,却没有得到答复,只好求助专家——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政法系主任张柱庭。
张柱庭最近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人物,因为他在专业刊物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我国收费公路政策不会动摇》,被交通部放在官方网站上并做了突出处理。相当一部分媒体认为,交通部选择专家文章支持收费公路,实际上,是行业主管部门对收费公路意义的重申。
张柱庭介绍说,其实,政府还贷公路在未能较好完成还贷任务的情况下,把公路的收益权转让给企业,中国的相关法律是允许的。但2004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了这种转让。
比如,《条例》说,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并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择经营管理者。也就是,收费公路的身份变更在法律上是没有障碍的,但法律也说了,至少应该是告知公众的。
此外,《条例》还说,身份变更后的收费公路收费期只能按25年算,除了一些前期亏损的公路在政府授权下可以延长至30年?上衷诘那榭鍪,老百姓对哪些路变更了身份不清楚,对变更身份前的道路究竟经营的怎样,是赚还是亏,也不清楚。
再有,《条例》还规定,“收费时间已超过批准收费期限三分之二”的政府还贷路,不得转让?捎捎诓煌该鳎习傩斩源宋薮蛹喽。
张柱庭解释说,收费公路身份变化直接给消费者带来的影响是,原来只能交费15年的道路,有可能再多交15年。如果单从消费者的角度讲,是不划算的;但如果从更大范围的公众角度讲,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国家相关的法律政策规定,政府还贷公路变为经营性道路后,政府从中获得的收益,应该全部投入新的道路建设或现有道路的维护中,有可能为更多的人服务。毕竟,我国的道路建设投资还是捉襟见肘的。
张柱庭说,其实政府通过变更道路属性获得的收益,又为更多人服务的做法,应该给老百姓一本明白账。
“可能是收费公路收益权转让确实有不尽人意的地方!闭胖フ庋馐捅驹鲁踅煌ú糠⒉嫉摹豆赜诮徊焦娣妒辗压饭芾砉ぷ鞯耐ㄖ贰
从这份通知中,很多媒体挑出的信息是:“东部地区二级公路将不允许收费”。但专家张柱庭读到的最重要的信息却是:“严格界定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和经营性收费公路,在国家新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颁布实施之前,暂停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益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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