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二日电 国家统计局十二日在此间称,一至十一月份累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六万八千九百一十一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十三点六。其中十一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六千八百二十二亿元,比去年同月增长百分之十四点一,略高此前平均值。
分地域看,十一月份城市消费品零售额四千五百五十一亿元,同比增长百分之十四点四,县及县以下零售额二千二百七十一亿元,增长百分之十三点五。
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五千七百四十亿元,同比增长百分之十三点九;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九百零六亿元,增长百分之十七点七;其他行业零售额一百七十六亿元,增长百分之二点六。
分商品类别看,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吃、穿、用商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二成、百分之二十一点五和百分之二十三点八。其中,石油及制品类增长百分之三十四点二,居于首位;粮油类增长百分之二十六点七,也呈增长较快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