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被拘,很显然是“大哥”在没有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从事了证券咨询和经营活动,属于非法经营。这样的违法行为被查处,是十分必要的。但问题在于,类似于“带头大哥”的非法咨询、非法经营,在证券市场上屡见不鲜。这些未经任何工商部门和监管部门批准的机构和个人,天天通过网站、媒体以及炒股软件、手机、股票信息机等,以专家名义,公开招徕投资者,向投资者散布传言,提供咨询,从而获得非法收入。更有些人,以“民间股神”、“炒股大王”等名义,开设收费讲座、股民培训以及代理炒股等,大肆敛财,其违法违规行为,并不亚于“带头大哥”。由此可见,对违法违规咨询和经营活动的查处,仅仅是查“带头大哥”还远远不够,必须坚决、全面地查处。
我认为,监管部门对股市参与者的监管,目前除了投资者、证券分析师以及指定的证券媒体外,更应该对游离在这之外的所谓专家、网络、广播、电视以及非证券类媒体,设立一定的制度,来规范这些专家和媒体的行为,对他们误导和扰乱人心的谣言制造和传播行为予以追究和处罚。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通过及时的信息公开和澄清,来击穿他们的传言,稳定投资者情绪。另外,建议监管部门应该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传递管理层对市场的看法和意图。与此同时,强化三大证券指定报刊的权威,避免投资者被小报、网络误导。(上海 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