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上海的股民郭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中签的股票,却无法办理配售股份转登记,为此郭先生状告下挂在自己资金账号下的股票账户持有人——深圳的曾老太、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营业部),要求归还自己中签的股票及产生的利息。
6月20日,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曾老太的股票账户内的1200股三房巷股票及产生的利息为郭先生所有,华泰证券营业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协助为郭先生办妥上述股票过户手续。
股票进了别人账户
今年58岁的郭先生在华泰证券营业部开设了一个资金账号,该资金账号下挂了沪市A和深市股票账户各一只,其中深市股票账户为家住深圳70岁的曾老太所有。
2003年2月24日,郭先生在该资金账号内通过市值配售股份中签三房巷股票1000股,该股票进入了户名为曾老太的股票账户内。2006年8月三房巷股票送红股,到2006年8月25日,深圳曾老太名下的股票账户内有三房巷股票1200股。
2008年1月,郭先生向法院起诉,诉称他于2007年5月中旬前往华泰证券营业部办理配售股份转登记时,被华泰证券营业部告知申购的股票账号,与个人身份信息不一致,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登记,证券公司无法为郭先生办理股票转登记,于是引起该起诉讼。
中签股票归还原主
法庭上,华泰证券营业部对郭先生所述事实及出示的证据,表示无异议,还向法院提供了业务受理确认书、资金账号明细为郭先生佐证。远在深圳的曾老太未到庭应诉,但她表示不知道所争股票之事。
法院认为,郭先生在华泰证券营业部开设资金账号,下挂了名为曾老太的股票账户,虽然该股票账号属深圳的曾老太所有,但该股票账户内的诉争股票,是由郭先生资金账号内的资金,通过市值配售中签后购买所得。曾老太也表示不清楚诉争股票之事,那么在曾老太股票账户内的三房巷股票1200股所有权应归郭先生所有,于是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官点评
类似郭先生身上发生的事情,在证券行业内确实存在,且时有发生。原因是早期的证券市场没有真正实行实名制登记炒股,曾发生用他人有效身份证件买卖股票。再加上证券公司管理不严等原因,一旦股市火爆时那些“休眠账户”被激活后,往往会产生股民与券商、股民与股民之间的争议纠纷。
法官建议,现在各证券公司都实行了实名制炒股,那么证券公司对在本公司开立资金股票账户炒股的股民,能否定期提供给开户股民一份对账单?如同银行信用卡那样,让股民明明白白知道自己股票账户内究竟有多少股票和资金,防患于未然。(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本报记者 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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