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0日电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了未来五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描绘了“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为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纲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接受了中国政府网的采访。以下是问答全文:
问:对于保持就业人数持续增长,严格控制失业率,《纲要》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答:一是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实施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并举的战略,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不断增加就业岗位。二是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消除就业歧视,特别是消除限制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制度性障碍,使劳动力合理流动。三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促进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支持并规范发展各类专业性的社会化就业服务组织。五是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失业预警机制,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同时建立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六是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的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质量。
问:“十一五”时期,在解决我国高技能人才严重缺乏问题上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一是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二是建立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制度。三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趋势,整合优质资源,建立一批水平高、规模大、设施完善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在有条件的城市建设一批跨行业、高水平、体现科技发展前沿技术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四是加快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劳动者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的工作体系。五是加大对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奖励表彰力度,逐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环境,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问:社会保障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纲要》对此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一是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初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二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解决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差的问题。三是不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学生、儿童等非从业城镇居民。四是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五是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同时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六是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和预警监测机制,逐步健全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内部控制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监管。七是全面提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
问: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纲要》提出了哪些重点措施?
答:一是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用三年时间推动各类企业普遍与职工签订履行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二是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三是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四是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劳动关系。五是改革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探索建立注重预防和调解、突出仲裁优势作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问:劳动保障部门“十一五”期间在调节企业工资分配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一是健全企业工资分配法规,为规范企业工资分配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二是规范企业工资支付,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三是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加强对高收入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分配的调控。四是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和企业效益增加不断提高。五是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核心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鼓励和指导企业确定企业或区域内行业最低工资,促使低收入劳动者工资水平逐步提高。此外,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系列举措也将对调节收入分配发挥积极的作用。
问:《纲要》在保障农民工利益方面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为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纲要》在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四方面均提出了专门针对农民工群体的政策措施。一是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限制,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发展区域间劳务协作,提高劳务输出输入组织化程度。二是大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三是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抓紧研究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四是加快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立法进程,加大对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建立和推广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同时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