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三门峡5月17日电(史宝银 张传新)胶带捆绑,匕首相加,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磁钟乡南鹿坡村农民张俊峰和陕县张湾乡新庄村农民贺红江两次抢劫出租车司机现金共200多元,5月17日被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6年,并处罚金6000元和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月14日,张俊峰、贺红江预谋抢劫并准备了匕首及黄胶带等作案工具。当晚9时许,二人在三门峡市黄河路宏远市场附近搭乘一辆绿色出租车,由二人指路,沿三张公路行至贺家庄南边半坡高速公路桥下,张俊峰掏出匕首威胁司机,逼其交出钱财,贺红江用黄胶带将司机手脚捆住,二人抢走司机现金150余元后,张俊峰将车开到斜桥劳教所西边310国道路北边,和贺红江下车走着回到市区向阳村租住处,俩人将钱平分。司机后来挣脱胶带报警。
1月20日晚20时许,二人再次窜至本市开发区电子城附近,搭乘一辆出租车,谎称到崤山路某饭店,当车行至饭店对面时,张俊峰让司机往右拐进旁边的路口,贺红江从身上掏出匕首架到司机脖子上,威胁司机,逼其掏钱,抢走司机现金130余元。尔后二人用黄胶带将司机双脚及双手捆住,下车逃窜。
湖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俊峰、贺红江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遂根据情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