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8日电 据法新社报道,泰国宪法法院今天裁定4月2日举行的大选“违宪”,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泰国宪法法院发言人称,宪法法院法官以8票:6票裁定4月2日举行的泰国大选“违宪”,同时以9票:5票裁定选举结果无效,需要重新进行选举。
他称宪法法院将会与泰国选举委员会协商确定新的选举日期。
发言人透露,法院发现上月大选安排的时间并不公正,而且投票站的安排损害了投票的保密性质。
泰国知名学者和一个民间选举监察团体——人民选举网4月28日向宪法法院上诉,要求对选举委员会组织的四月二日大选进行审查,包括下议院解散后不到四十五天就举行大选、投票室设置侵犯了投票人的隐私权、大党雇用小党派候选人参加一些选区的竞选、选举委员会未经全体委员的事先讨论就作出决定等四项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