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4日电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经过20天的公开征求意见,10件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合同示范文本13日正式公布。其中包含了装修房空气质量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
据悉,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装修公司提供假冒伪劣装饰材料应承担违约责任的约定;对装饰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必须进行检测,空气质量不符合规定不准交付使用,但检测费支付比例可由双方约定;删去了工程货款由消费者按工程进度分四期付款的约定,改由双方协商;取消将利润指标列入合同的约定。
此外,租赁房屋可自主选择付费方式。一是将原来按月支付租金的单一支付方式改为多项支付方式,由当事人双方自主选择;二是增加出租方逾期不维修的责任条款;三是明确有线电视等费用的支付方。(李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