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做过隆胸手术的陶女士,在与房东崔某的一次争执中胸部遭袭被打变形,构成了轻伤。2月23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伤人的崔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同时赔偿陶女士医疗费7万余元。
2004年11月4日,家住浦东三林镇的崔某将一间房屋出租给陶女士开理发店。但从2005年1月开始,陶以电表不准为由拒付电费。为催讨电费,2005年3月,崔某来到陶女士的发廊,两人再次为电费问题争执起来。在吵闹中,崔某将陶按倒在地,乱打一气。直到110来了,双方才平息下来。
陶女士被打后感到疼痛难忍,经医院验伤,她头部、胸部、左臂、双膝等处软组织挫伤,右乳损伤。经鉴定,其右侧乳房变形构成轻伤,对此她提出了12万元的索赔。
在审理之中,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对陶女士的伤势进行了鉴定,结论为其伤势系因外力作用所致,构成轻伤。据此,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严剑漪 刘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