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0日电 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保持GDP数据的历史可比性,按照国际惯例必须对历史数据进行修正。目前,国家统计局正在以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核算数据为基础,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普遍使用的趋势离差法,对1993年以来的历史数据进行相应修正。修正结果另行公布。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核算,中国2004年GDP现价总量为159878亿元,比年快报核算数增多2.3万亿元,增加16.8%。
李德水在会上介绍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等方面的情况。他说,各地区也利用经济普查中获得的基本单位原始资料和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核算方法对本地区生产总值进行了核算。国家统计局对各地区的核算数据进行了联审,地区汇总数与国家核算数的GDP总量和三次产业结构都比较接近。通过这次普查,将一些地区统计和核算中历史遗留的第二产业特别是规模以下工业存在的“水分”挤掉了,第三产业增加值在常规统计中漏统的部分补上了,各地区的GDP总量和结构也发生了变化。
通过经济普查,基本上统一了2004年国家和地区GDP核算的基础资料,进一步规范了核算制度和方法,推进了统计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统计部门正在认真总结经验,特别要健全完善第三产业统计制度方法,加强和规范规模以下经济的统计调查。
李德水还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以这次经济普查资料作为进行2005年国民经济核算、总结“十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编制“十一五”规划和2006年计划的基础。(据中国网、新华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