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今年15岁的小华因对同性家教小威产生好感,害怕遭到小威的拒绝,遂将其杀害。北京市二中院昨天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决小华有期徒刑8年。
小华是北京第二中学学生,父母均为外交官。小华的父母为他聘请了18岁的北交大大二男生小威(化名)做家庭教师。小华随即对小威产生好感,但害怕遭到小威的拒绝,遂蓄意控制小威。今年5月21日下午1时许,小威到小华家中上课时,被小华持两把菜刀猛砍。在搏斗中,小华朝小威头部、颈部猛砍数十刀,致小威失血性休克死亡。
经医疗部门鉴定,小华被诊断为“青春期性心理障碍倾向”,案发时缺乏应有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应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定,小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小华犯罪时不满16周岁,是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小华在作案后亲属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属于自首;再加上小华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法院依法减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华有期徒刑8年。
听到判决,小威的父亲认为“青春期性心理障碍倾向”并非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认为判轻了的他表示要抗诉。
据了解,双方的家属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已经达成调解,由小华的父母赔偿小威的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整容费等共计50万元。(邹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