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新闻晨报》报道,27日上午8时多,上海市民邹先生到位于东新路88弄某号403室的新房查看装修状况时,突然发现南阳台有几个人正在拆除自己家封闭阳台的窗框,再一看原来实施拆除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小区的物业。
“即使阳台不允许封闭,物业也没有权力在没有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拆除我家的窗框。如果他们觉得我违反了约定,完全可以上法院打官司,更何况整个小区也不是我一家封闭南阳台,凭什么物业就拆我一家?”27日上午,即将入住新湖明珠城的邹先生表示。
阳台上来了不速之客
27日下午,在邹先生家的阳台上看到了拆下来的铝合金窗框,阳台顶上留下了多个螺丝的印痕。房屋主人邹先生表示,去年12月交房后,考虑到附近施工噪音比较大,就打算将敞开的阳台封闭上。后来物业公司说,南阳台不允许封,只能封北阳台,于是封南阳台一事就一直搁着。最近,邹先生看到小区里有2户人家将自己的南阳台封了起来,而且物业方面也没有将封闭的窗框拆除,于是上周家里开始了封阳台的施工。物业公司发现后,曾前来阻止,施工因此而停止。
前天晚上,邹先生请工人将窗框固定到阳台上,没想到还未施工完毕,物业又来阻止了,于是施工再次中断。但令邹先生意想不到的是,27日早上,物业公司派人从外面将已经搭在上面的窗框拆了下来。物业的强行拆除让邹先生异常气愤:“法院没有判令强制拆除,他们有什么权力趁家里没人,偷偷把窗框拆除?”
是在阻止不是拆除
据了解,新湖明珠城自从交房后,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在前期物业工作由上海新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公司明珠城管理处负责人谈正明证实,物业公司确实在27日早上将邹先生家封南阳台所用的窗框拆了下来,不过他特别强调,由于邹先生封阳台的工程还没有结束,物业公司是阻止而不算是拆除。
据谈正明介绍,小区确实有2户人家在南阳台进行了搭建,物业公司也已知道了这方面的情况,9月份开始已就此事起诉法院,但是目前法院的判决结果还没有下来,所以物业公司不能随便拆除。
对此,邹先生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我从来没有不同意起诉,物业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诉我,但是不能在我家没人的情况下,强行拆除。如果物业觉得我违反规定,起诉法院后,法院判令我拆除,而我自己又不拆除,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我是一点意见都没有。关键是现在法院都还没有判,物业公司就已经开始强制执行了,他们不是执法单位,根本没有这样的权力!
将由业主委员会讨论
在小区内可以看到,一些业主的北阳台已经封闭,而且部分高层区房屋的南阳台也已经封闭。对此,谈正明解释,物业公司同意北阳台封闭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厨房在北阳台的附近,因为安全的需要,因此同意业主使用与小区装潢风格相一致的材料封闭北阳台。部分高层区的阳台是开发商在交房时就已经封好的,但是业主在购买房屋的时候,阳台封闭后按全面积计算,而没有封闭的则是按实际面积的一半计算的。
对于邹先生封闭房屋南阳台一事,谈正明表示,等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这个问题可以由广大业主进行讨论,大家拿出一个解决方案。如果同意封闭的话,物业不会强行干涉。(邹颖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