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1985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颁布实行。这是中国公安法制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更是中国出入境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年来,全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全面贯彻执行“两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维护稳定、强化管控、深化改革、服务社会、方便往来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同时,日益便利的出入境政策为国家改革开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树立了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开放进步的形象。
在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方面,为了积极配合国家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相继推出了取消外国人出境签证,为外国人前往深圳、珠海、厦门经济特区签发“特区旅游签证”,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设立口岸签证点,对部分国家公民在规定时间内到国内部分地区实施免签证政策等多项改革措施。
目前,公安部授权的口岸签证机关从“两法”颁布前的13个城市增加到目前的31个城市,全国对外开放县(市)从“两法”颁布前的244个增加到目前的2650个,占县(市)总数的92%。
2004年8月,公安部与外交部颁布实施了《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简称“绿卡”制度),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外国人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截止今年9月30日,共批准美国、加拿大、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等33个国家的649人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吸引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资金、促进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