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北京晚报消息,随着“性骚扰”首次被写入《妇女权益保护法》,京城一名遭到性骚扰侵犯的美院女模特决定在近期首次以“性骚扰”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报道指出,在此之前,由于“性骚扰”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统一的审判尺度,法院难以认定,受到性骚扰侵害的女性只能以人格尊严权、健康权或名誉权纠纷为案由来打官司。人们预期,如果这件“性骚扰”第一案被法院受理,那么此案的审判可能为女性维权的范本,对反“性骚扰”具有开创性的意义。
修法促成“性骚扰”案起诉
今年3月,北京某美院的一名学生利用单独与一头像女模特在教室里作画的机会实施“性骚扰”。警方接到报案后对学生处以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事后女模特认为骚扰者的行为使她在精神上遭受很大的伤害,也使她无法再从事自己心爱的工作,所以要追究骚扰者的法律责任。
女模特的代理律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律师李莹介绍说,女模特在精神和生活上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女模特7月初就来到中心咨询,对于起诉一直犹豫彷徨,直到她得知《妇女权益保障法》被修改,首次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写入国法,才决定起诉,同时希望这场官司为反“性骚扰”带来积极意义。(邱伟/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