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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业将规范组建企业集团试行股份制 2000年7月8日 09:29 中新社北京七月七日电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文化部最近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影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深化电影业改革,推动中国电影业发展壮大。 中共中央宣传部就此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影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电影业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深化电影业改革的领导。 根据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和文化部下发的《意见》,中国电影业的改革目标是:建立起充满活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建立起完善的电影市场体系,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影市场格局;形成一批以影视产业为龙头的、有竞争力的大型电影集团和现代电影企业。 《意见》要求规范组建企业集团,要以实力强的电影企业为龙头,加快建立影视录盘一体化,制片发行放映一条龙的电影企业集团,形成电影行业的主力军;集团中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书记和法定代表人可由一人担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由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考核同意,按相关管理权限任免。 《意见》对试行股份制、调整产权结构作出规定:制片单位的股份制改造,须由广播影视系统国有资本控股,可以吸收系统外国有资本入股;单部影片制作,可吸收非国有资本和外资参股;发行单位的股份制改造,须由国有资本控股,可以吸收境内非国有资本参股(中影集团公司除外);放映单位的股份制改造,可以吸收非国有资本和境外资本参股,但须由境内资本控股,并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行院线制,促进跨地区经营。鼓励在互联网上进行国产片的宣传、促销和交易。鼓励发行国产影片,放映单位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时间总和的三分之二。要扩大对外开放与合作,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认真总结和完善国外影片的引进和发行办法,进一步扩大电影产品出口。允许引进外资改造电影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允许以中外合资、合作方式改建电影院,但均须由中方控制经营权。 《意见》最后强调,要严格审批制度,制片单位试行股份制改造、组建电影集团和组建跨省发行放映院线,必须报国家广电总局审核批准。要加大对电影市场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对电影经营单位的年检制度,严厉打击电影走私盗版、偷漏瞒报等违法经营活动,为电影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完)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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